刘祥律师

刘祥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,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,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著名刑事辩护律师。

刘祥律师,法学造诣深厚,理论功底扎实。刘祥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十五年,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,刘祥律师承办的案件多次被北京电视台《法治进行时》、北京晚报、山西电视台、新华网、凤凰网等多家媒体报道。刘祥律师的成功辩护使许多被告人获得了从轻、减轻、免除刑事处罚或无罪释放,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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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 

北京刘祥律师办理聚众斗殴案无罪成功案例


时间:2016/10/10  来源:admin  浏览次数:3350

 

 【案情介绍】岳某和朋友沈某在聚餐完毕离开酒吧时,沈某与路边赵某发生口角,沈某为争强好胜,打电话叫来方某王某一起对付赵某,赵某也随即叫来同伙与沈某一方对阵互殴,经过双方互殴,沈某和赵某各自被对方打成轻伤,案发后,岳某、沈某方某王某赵某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。
 
办案简介
刘祥律师接受岳某委托后,通过会见岳某及调查取证,刘祥律师分析得出,岳某既不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,也不是聚众斗殴的积极分子,岳某仅仅是站在一旁劝架,根本没有参与斗殴行为,不构成犯罪。最终,检察院在对本案审查起诉时,采纳了刘祥律师的辩护意见,岳某被无罪释放。
【相关法条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  第二百九十二条 【聚众斗殴罪】聚众斗殴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
  (一)多次聚众斗殴的;
  (二)聚众斗殴人数多,规模大,社会影响恶劣的;
  (三)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,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;
  (四)持械聚众斗殴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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